認識會計制度下之原則

開公司前一定要搞懂商業會計法,因為商業會計法第1條及2條開宗明義只要是公司或行號之商業會計事務處理就要依循此法規,除了會計人員以外,老闆或創業家更是應該知道財務報表是在什麼會計制度之基本原則下編制

 

真實性

非根據真實事項,不得造具任何會計憑證,並不得在會計帳簿表冊作任何記錄。換言之作帳一定要有憑有據,即使沒有正式憑證(例如統一發票或收據),也要取得經手人證明。

常見記帳困擾,公司錢=股東錢,久了好無頭緒是不是公司支出,建議公司所有收支都應取得適當核准的證明(例如老闆回覆OK之line截圖等)

 

簽署責任

記帳憑證及會計帳簿,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負責。但記帳憑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授權經理人、主辦或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者,不在此限。簡單來說老闆跟主辦會計就是要在傳票上畫押,以表示對財務的了解及負責。

 

非一人經手

傳票帳表編製完畢,應即依據公司覆核程序作業並由審核人員簽章證明。

常見1人企業,帳務建議委由專業會計師事務所處理是最有效率效果,從創業一開始就是一套帳務,好處是老闆僅需簡易紀錄收支帳務及備註資金用途,且後續找尋內部之會計人員也能有效減少帳務交接問題。

 

帳管財

原始憑證涉及現金、存款、票據、有價證券等之出納者,非經主辦會計及相關單位主管簽名或蓋章,不得為出納之執行。

當企業規模已開始進行會計財務之組織管理化,出納是不能自行放款,任何請款應經適當授權而為之。

 

實體盤點

公司於核對帳目時,對於現金、票據、有價證券及其他各項財物,得隨時呈報派員盤點;對於財物之核對與盤點事項,除特殊事故或原因外,每年至少於辦理結算時盤點。透過盤點,企業可以更了解資產使用情況,針對未被充分利用的資產進行重新調整。

 

效率效果

會計程序應在法令規定範圍內力求簡單明瞭,無意義與不必要之會計記錄應不設置,不能產生效果之瑣碎程序應多避免,以保持效率與經濟之最高原則。公司在各階段審視自己公司會計流程,以避免為了填表單而填,重點還是在於公司財務報表之正確性及完整入帳。建議可與配合之專業會計師事務所討論

記帳係根據商業會計法,報稅則是根據稅法規定下,應自行調整例如免稅所得、費用剔除/迴轉等,至於報稅可以採用何種方式,請參閱【記帳報稅】-稅制介紹。

許多公司在內部無專業會計人員下或是未找尋專業之會計師事務所協助,通常只思考如何節稅不是如何正確及完整記帳,進而忽略商業會計法之會計制度基本原則及規劃,建議可以透過專業之會計師事務所規劃公司之會計制度建立。

 

商業會計法 第 1 條

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依本法之規定。

公營事業會計事務之處理,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商業會計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商業,指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其範圍依商業登記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

本法所稱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係指商業從事會計事項之辨認、衡量、記載、分類、彙總,及據以編製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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